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贺龙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2********39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182民初3716号 |
案号 |
(2021)苏1182执3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镇江隆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汪珍、陈龙女补偿款53000元,自2019年12月起,于每月20日前偿还3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二、被告贺龙贵为被告镇江隆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还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三、若被告镇江隆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贺龙贵有一次未按期足额偿还上述款项,则需承担违约金20000元,且视为全部款项到期,原告可就所有未还款项及违约金申请扬中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00元,减半收取300元,由原告汪珍、陈龙女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