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常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403********22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403刑初198号
案号
(2021)皖0403执17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吴常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吴常进的刑期自2019年12月4日起至2027年6月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汤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汤斐的刑期自2019年12月4日起至2022年12月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张龙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张龙的刑期自2020年8月27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止,罚金已缴纳)。四、违法所得432080元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电脑一台,刻章机一台,打印机一台及26枚印章依法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6-04
发布时间
2021-06-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