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顾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3********00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923民初5735号
案号
(2021)苏0923执5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顾健差欠原告徐静借款本金70000元、利息28000元、律师费5000元,合计83000元,被告顾健于2021年1月10日前偿还本金50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偿还本金5000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偿还本金5000元;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被告顾健于每月的30日前偿还本金5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10000元、利息8000元及律师费5000元;二、如被告顾健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原告徐静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875元,减半收取938元(原告已交),由原告徐静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27
发布时间
2021-05-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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