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5********01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82民初6697号 |
案号 |
(2021)苏0382执1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朱锋偿还原告刘汉飞借款5855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25万元,余款3355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逾期加付违约金5万元,原告可以一并申请执行。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2案件受理费20118元,减半收取10059元,由被告朱锋负担(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