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天一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24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623民初89号 |
案号 |
(2018)苏0623执7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天一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于明、于小冬共同结欠原告缪新华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46000元(计算至2017年10月16日),合计146000元,由被告江苏天一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于明、于小冬于2018年2月14日前共同给付原告缪新华120000元(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20000元),余款原告缪新华自愿放弃。二、如被告江苏天一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于明、于小冬不能按照上述第一款约定期限足额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缪新华有权就剩余款项(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46000元-已给付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三、上述债务履行后,双方就本案再无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19元,由被告江苏天一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于明、于小冬共同负担(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由三被告于2018年2月14日前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2-28 |
发布时间 |
2018-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237624005889 |
登记机关 |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如东县工业新区通江路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