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123********7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183民初5093号
案号
(2021)苏1183执6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句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许平欠原告刘庆借款本金55000元,此款被告许平自2020年12月起,于每月月底前归还原告刘庆借款3000元,直至付清为止;二、若被告许平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视为债权全部到期,原告可就未履行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176元,减半收取588元,由被告许平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此款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05
发布时间
2021-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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