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3********7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183民初5093号 |
案号 |
(2021)苏1183执6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句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许平欠原告刘庆借款本金55000元,此款被告许平自2020年12月起,于每月月底前归还原告刘庆借款3000元,直至付清为止;二、若被告许平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视为债权全部到期,原告可就未履行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176元,减半收取588元,由被告许平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此款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句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