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4********03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324刑初229号 |
案号 |
(2021)苏0324执12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史凯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史凯的刑期从2018年4月9日起至2018年5月23日;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