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毛建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25********66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1)泰蒋民初字第0273号
案号
(2021)苏1283执2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毛建贵尚欠原告张成宏货款人民币63400元,此款被告毛建贵保证于2011年10月31日前偿还31700元,余款保证于2012年3月30日前还清。二、如被告毛建贵有一批不按上述约定履行,原告可按尚欠货款总额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390元,减半收取695元,由被告毛建贵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第一批还款时一并给付2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6-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