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桑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2********0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22民初5628号 |
案号 |
(2021)苏0322执1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桑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马桂莲借款本金160000元及利息(截止到2020年11月5日的利息为25050.67元,后续利息,以16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马桂莲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86元,减半收取2243元,由被告桑健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