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明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0********33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1民初9870号 |
案号 |
(2021)苏0581执3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熟麦德拉时装有限公司归还原告苏州市富贵虎纺织服饰有限公司代偿款人民币1571586.87元,并支付以1571586.87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6二、被告戴永东、蔡明亚对被告常熟麦德拉时装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判决第一项所定债务的部分各承担五分之一的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告苏州市富贵虎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51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4517元,由被告常熟麦德拉时装有限公司、戴永东、蔡明亚负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由本院先予退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