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303********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303民初944号
案号
(2021)皖0303执15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杰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实际支出的理赔款62769.37元及违约金(以62769.37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2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的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二、被告马杰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保费4821.43元;三、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6-16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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