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爱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1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4475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65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爱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阴荣泰文仪办公用品有限公司货款151179.2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662元,保全费1320元,合计2982元,由被告江苏爱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江阴荣泰文仪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江苏爱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判决主债务履行之日前一并向原告江阴荣泰文仪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8-27 |
发布时间 |
2019-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苏0281执653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27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56376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德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79105926X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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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阴市周庄镇宝池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