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城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81********12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181民初2727号 |
案号 |
(2021)苏1181执恢2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城明尚欠原告仲燕飞借款70000元,此款由被告自2019年6月起至2019年11月,每月月底前偿还给原告2000元;自2019年12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给原告23000元直至全部借款还清为止。二、若被告有一期未按前款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可就全部未到期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5元,由被告承担(此款由被告于2019年6月底前直接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