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城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181********12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181民初2727号
案号
(2021)苏1181执恢2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丹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周城明尚欠原告仲燕飞借款70000元,此款由被告自2019年6月起至2019年11月,每月月底前偿还给原告2000元;自2019年12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给原告23000元直至全部借款还清为止。二、若被告有一期未按前款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可就全部未到期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5元,由被告承担(此款由被告于2019年6月底前直接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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