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1********62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481刑初606号
案号
(2021)苏0481执16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溧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孟磊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6币三千元。二、责令被告人孟磊退赔被害人汪夕兰人民币1175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处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溧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09
发布时间
2021-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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