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1********51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1刑初135号 |
案号 |
(2021)苏1281执17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邹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9月23日。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已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六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时间 |
2021-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