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缪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3********64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23民初1812号 |
案号 |
(2021)苏0623执3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缪林于2019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垫付的赔偿款17640元,于2019年8月15日前给付原告20000元(该款直接汇入以下账户,户名: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南昌市阳明路支行,账号:1502204029300028851)。若被告缪林未能及时、足额履行上述款项,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有权就未能履行部分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被告缪林自2017年2月8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履行时止。利息计算时扣除被告缪林已经履行的本金部分。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14元,由被告缪林负担。3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