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汤红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2********546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481民初5649号 |
案号 |
(2021)苏0481执21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汤红梅欠原告张文玉35000元,从2021年3月份开始,每月偿还2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二、被告如有一期不能按时还款,原告有权就剩余未偿还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338元(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上述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捺印即具有法律效力。2(此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时间 |
2021-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