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国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19********35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281民初8136号
案号
(2021)苏0281执16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郭国新结欠原告徐海涛钢管租赁费183000元,钢管折价款244700元,上述两项合计427700,由郭国新于2020年阴历年底前支付100000元钢管折价款;于2021年阴历年底前支付144700元钢管折价款,(钢管折价款也可以用6米或2.7米型号的钢管抵,金额分别按照10元/米及8元/米计算);于22022年阴历年底前支付36600元;于2023年阴历年底前支付36600元;于2024年阴历年底前支付36600元;于2025年阴历年底前支付36600元;于2026年阴历年底前支付36600元。若郭国新未能按期履行完全的付款义务,则徐海涛有权就郭国新未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一并执行。二、本案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之间无其他纠葛。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4530元、保全费1670元,合计62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该款由郭国新于2026年阴历年底前一次性支付给徐海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03
发布时间
2021-07-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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