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3********7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281民初8607号
案号
(2021)苏1281执18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勇于2018年11月21日偿还原告5000元(已给付);2019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30000元;2019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33294.6元。二、案件受理费75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交,被告于2019年5月31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三、如被告朱勇有一期未按第一条协议履行,需承担违约金5000元,且原告可就剩余未偿还的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10
发布时间
2021-07-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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