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鲍瑞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3********8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81民初2922号 |
案号 |
(2021)苏0581执28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卫功祝、鲍瑞鸣归还原告罗丹妮借款本金43万元、利息11200元,合计441200元,具体履行时间和方式:由二被告于2021年3月31日前归还原告利息11200元,于2021年5月20日前归还原告本金43万元。上述款项均由二被告直接汇至原告如下账户(户名:罗丹妮,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城南支行,账号:6236682000023473936)。如二被告对上述43万元本金未能按期足额履行,则二被告应加付违约金4万元,且原告有权就二被告借款本息441200元和诉讼费用6645元的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4万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双方就本案民间借贷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今后别无纠葛。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经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875元,保全费2770元合计诉讼费用6645元,由被告卫功祝、鲍瑞鸣负担(该款已由原告预交,由二被告于2021年3月31日前直接支付原告,本院不再收退)。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3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时间 |
2021-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