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房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19********7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681刑初700号
案号
(2021)苏0681执8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启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房俊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止。)二、追缴被告人房俊未退违法所得人民币4400元,发还被害人徐洪生。(上述罚金及追缴款,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开锁工具等,予以没收,由扣押4机予以销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启东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7-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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