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房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19********7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81刑初700号 |
案号 |
(2021)苏0681执8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房俊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止。)二、追缴被告人房俊未退违法所得人民币4400元,发还被害人徐洪生。(上述罚金及追缴款,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开锁工具等,予以没收,由扣押4机予以销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