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2********28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82民初3205号 |
案号 |
(2021)苏0682执13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华、范红、如皋市白蒲镇万通羊毛衫厂自愿偿还原告姚松林借款121000元,分期履行:于2021年1月31日前给付1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4万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给付3万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给付410002元;二、对于上述给付义务,如被告有任一期未按约足额履行,则原告有权自被告逾期之日起就121000元中被告未给付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原被告就本起纠纷一次性处理结束,其他无争议;四、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136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垫付,由被告于2021年1月31日前给付)。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已签字生效,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