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缪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19********1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17080号 |
案号 |
(2021)苏0281执25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缪杰结欠殷华借款170万元,此款缪杰于2021年1月底前归还15万元,2022年1月底前归还35万元,2023年1月底前归还50万元,余款70万元于2024年1月底前付清。2二、如缪杰未按期足额履行,则应承担未付款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息10%计算的利息,并且殷华有权就缪杰未履行部分本金及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纠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296元(殷华已预交),由缪杰负担,此刻缪杰于2021年1月底前支付殷华。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时间 |
2021-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