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纪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03********0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603民初2265号 |
案号 |
(2021)皖0603执16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2020年4月29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6万元,利息16200元(月息1分,自2019年1月1日计算至2021年3月31日),本息合计76200元,被告于2021年4月30日前偿还1万元,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被告每月30日前偿还8000元,剩余10200元被告于2021年12月30日前付清(先息后本);二、被告如有一期未如约履行,视为全部债务到期,原告有权就剩余未偿还数额及利息(以未偿还本金数额为基数,按月息1分计算自2021年4月1日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705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852.5元,由被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时间 |
2021-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