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6********7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81民初3050号 |
案号 |
(2021)苏0681执6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启东市吕四港镇洪强水产品冷冻加工厂、江洪于2020年11月10日前共同归还原告施新昌人民币20000元。2二、双方就本案余无纠葛。本案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750元、保全费820元,共计157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施新昌承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