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查军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3********3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1民初3748号 |
案号 |
(2021)苏1281执17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冻结被申请人林桂香、查军勤名下的银行存款353105元(冻结期限一年),不足部分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案件申请费3298元,申请人已预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时间 |
2021-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