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奥登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92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602民初1753号 |
案号 |
(2019)皖0602执15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安徽奥登服饰有限公司偿还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相阳支行借款本金1200万元、利息(含复利)187454.63元(暂计算至2019年8月26日),之后的相应利息(包含复利、罚息)按照合同约定继续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安徽奥登服饰有限公司支付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相阳支行实现债权的费用5000元;上述一、二两项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三、如安徽奥登服饰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还本付息的义务,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相阳支行有权对安徽奥登服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濉溪县经济开发区白杨路17号房产、位于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路南侧、中心沟西侧土地土地使用权行使抵押权,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诸暨市奥凯服饰有限公司、陈巧凤在保证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2496元,减半收取76248元,由安徽奥登服饰有限公司、诸暨市奥凯服饰有限公司、陈巧凤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0-15 |
发布时间 |
2019-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皖0602执1528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15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2187455.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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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巧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600559238140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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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路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