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辽阳县碧莎袜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88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1021民初3134号 |
案号 |
(2021)辽1021执4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辽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辽阳县碧莎袜厂、赵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给付原告辽阳县新丝路纺织加工厂包覆纱款39,500元;二被告互负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8元,减半收取计394,由被告辽阳县碧莎袜厂、赵畅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辽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0213188463722 |
登记机关 |
辽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阳县小北河镇小林子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