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辽宁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X275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1021民初2687号 |
案号 |
(2019)辽1021执10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辽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辽宁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被告聂宏太等16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中王军86000.00元(20×4300)、秦树强45780.00元(14×3270)、聂宏太24930.00元(9×2770)、李宝元30240.00元(10.5×2880)、胡延宝26730.00元(9×2970)、高元贵39720.00元(12×3310)、张金仁42000.00元(14×3000)、苗兆辉62900.00元(18.5×3400)、杨茂发12000.00元(4×3000)、李庆江51600.00元(12×4300)、王洪波51600.00元(12×4300)、祁云东51600.00元(12×4300)、姜德库67650.00元(20.5×3300)、王昌印59400.00元(18×3300)、张忠石10480.00元(4×2620)、张彦明12900.00元(3×4300)。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辽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8-07 |
发布时间 |
2019-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显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021X27531303D |
登记机关 |
辽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阳县首山镇朝阳街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