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庄明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1********0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81民初4450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2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江阴市庄氏船舶配件有限公司、庄明峰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童惠民借款5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8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1-09 |
发布时间 |
2019-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苏0281执28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09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2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