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6********08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81民初4579号 |
案号 |
(2021)苏0681执7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潘辉、周永华共计结欠原告沈平货款170000元,分别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沈平货款5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沈平货款5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沈平货款70000元。如两被告任一期逾期支付,原告有权按照170000元扣除已履行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两被告另需支付违约金30000元(以上款项直接汇入原告的中国农业银行启东支行的账户:6230520420000411379)。二、双方就本案余无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9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沈平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