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2********43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82民初6713号 |
案号 |
(2021)苏0682执10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伟赔偿原告沈云损失250380元。二、被告沈伟偿还原告沈云借款185000元及利息(以185000元为本金,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上述一、二项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履行。三、驳回原告沈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8案件受理费12060元,保全费3260元,均由被告沈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中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2060元(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户名:江苏省南通中院,账号:468958202565)。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时间 |
2021-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