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淮南市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0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03民初2935号 |
案号 |
(2019)皖0403执26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淮南市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19年8月31日前一次性退还原告胡茂喜购房诚意金100000元,该款汇入原告胡茂喜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内(开户行:洞山支行,卡号6217231304000199902);二、如被告淮南市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履行,除退还上述款项外,还应以实际未退还的金额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4.75%的标准支付原告胡茂喜自2019年5月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三、双方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2300元,依法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淮南市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1-11 |
发布时间 |
2019-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皖0403执2675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11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115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存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400730024055K |
登记机关 |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陈洞路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