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磊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81********3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81民初10747号 |
案号 |
(2021)苏0281执29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许磊磊结欠赵磊借款本息合计95755元,此款许磊磊自2021年3月至2023年2月每月16日前归还800元,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每月16日前归还1000元,2025年3月起每月16日前归还1500元直至还清为止。二、如许磊磊未按期足额履行,则赵磊有权就许磊磊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纠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50元(赵磊已预交),由许磊磊负担,此款许磊磊于2021年4月16日前支付赵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