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进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6********42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982民初6222号 |
案号 |
(2021)苏0982执9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建华、夏进华共同偿还原告葛玉根借款本金50万元及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的利息。此款于2020年1月20日前履行7万元(利息),余款本息分别于2021年1月20日前和2022年1月20日前各半履行。二、原告葛玉根在收到被告冯建华、夏进华于2020年1月20日前履行7万元时,申请对被告冯建华、夏进华所有的苏jm333l奔驰车辆进行解除查封。三、原告葛玉根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3案件受理费9970元,减半收取4985元,保全费3720元,合计8705元,由被告冯建华、夏进华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或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丰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