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3********06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22刑初465号 |
案号 |
(2021)苏1322执39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沭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金敏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起至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止)。二、责令被告人金敏退赔被害单位江苏天阳框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深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七十七万八千三百二十八元一角。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沭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时间 |
2021-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