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瑞安特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85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621民初7531号
案号
(2021)苏0621执6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江苏瑞安特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喻海华的劳动关系于2019年8月16日解除。二、原告江苏瑞安特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喻海华2019年4月-6月工资差额5229.30元。三、原告江苏瑞安特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喻海华2016年至2019年7月高温补贴3400元。四、原告江苏瑞安特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喻海华经济补偿金58186.18元。上述二至四项合计66815.48元,原告江苏瑞安特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履行完毕。如原告不按照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五、驳回原告江苏瑞安特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本院予以免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8958202565,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建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21138549952T
登记机关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海安县海安镇长江西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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