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晓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82********02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682刑初824号
案号
(2021)苏0682执13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如皋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白晓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6日起至2021年4月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二、责令被告人白晓明继续退出未退赃款人民币二百七十七元八角,发还被害人韩亮人民币十七元八角、被害人邹喜燕人民币一百二十三元、被害人王岩人民币三十六元、被害人刘正芳人民币四十五元、被害人陈海春人民币五十六元(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5如皋市公安局自被告人白晓明处扣押的作案工具螺丝刀3把、撬棒1根、黑色电筒1只、口罩1个、手套1副,予以没收;u盘2只、红色电筒1只由该局依法处理(均暂存于该局)。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如皋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26
发布时间
2021-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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