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晓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82********02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82刑初824号 |
案号 |
(2021)苏0682执13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白晓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6日起至2021年4月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二、责令被告人白晓明继续退出未退赃款人民币二百七十七元八角,发还被害人韩亮人民币十七元八角、被害人邹喜燕人民币一百二十三元、被害人王岩人民币三十六元、被害人刘正芳人民币四十五元、被害人陈海春人民币五十六元(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5如皋市公安局自被告人白晓明处扣押的作案工具螺丝刀3把、撬棒1根、黑色电筒1只、口罩1个、手套1副,予以没收;u盘2只、红色电筒1只由该局依法处理(均暂存于该局)。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时间 |
2021-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