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建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0********4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1民初14814号 |
案号 |
(2021)苏0581执1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建明归还原告潘鑫借款本息及律师费损失共计2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5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15000元,款由双方自行交接。若被告金建明任一期逾期未足额履行,原告潘鑫有权就总额22000元中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潘鑫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本调解协议自各方签名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5元,由原告潘鑫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时间 |
2021-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