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建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20********4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81民初14814号
案号
(2021)苏0581执13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金建明归还原告潘鑫借款本息及律师费损失共计2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5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15000元,款由双方自行交接。若被告金建明任一期逾期未足额履行,原告潘鑫有权就总额22000元中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潘鑫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本调解协议自各方签名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5元,由原告潘鑫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08
发布时间
2021-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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