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凤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4********36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23民初3246号 |
案号 |
(2021)苏1323执6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凤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蒋杰偿还借款本金27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70000为本金,自2019年5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二、驳回原告蒋杰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4420元、保全费3070元,合计7490元,由被告朱凤雷负担5490元,由原告蒋杰负担2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