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景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11********345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084民初4324号
案号
(2021)苏1084执7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邮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景勇、桂步正自愿于2021年2月5日前给付原告江秀琴2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62000元;于2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62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给付62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给付62000元;于2023年6月30日前给付62000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给付64710元以及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6230元。二、若被告陈景勇、桂步正有一期未给付,则自愿承担违约金50000元;原告有权就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50000元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610元(已减半),保全费2320元,合计5930元,由被告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邮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03
发布时间
2021-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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