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283********00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283民初5849号
案号
(2021)苏1283执32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欠原告分期借款45757.4元、消费金额11107.89元、消费费用2229.16元、消费利息25568.45元(暂算至2019年6月25日),合计84662.9元,此款被告在2019年7月9日前返还原告9000元,自2019年8月起至2019年12月止每月25日前返还原告3500元,2020年1月25日前返还原告30000元,自2020年2月起至2020年5月止每月25日前返还原告3500元,2020年6月25日前还清所欠原告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以原告系统账单为准);二、在两被告不履行上述还款义务时,原告有权对被告苏海3澎抵押的苏m003ah马自达牌轿车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若被告未按调解协议第一项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尚未履行的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以原告系统账单为准);四、双方余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01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缴,被告当庭给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6-21
发布时间
2021-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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