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302********06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304民初426号
案号
(2021)皖0304执10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夏明(al-shami,ahmedaliahmed)与朱峰于2018年12月12日签订的编号为“0001700”和“0001701”的订货单于2019年4月29日解除;二、朱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夏明(al-shami,ahmedaliahmed)支付款项30000元;三、驳回夏明(al-shami,ahmedaliahmed)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994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394元,由朱峰6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夏明(al-shami,ahmedaliahmed)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其他当事人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5-06
发布时间
2021-08-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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