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鹰潭市月湖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77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7民初04997号
案号
(2019)沪0117执39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鹰潭市月湖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自愿归还原告陈威借款本金4,600,000元及截止至2019年5月20日的利息1,093,320.01元,合计5,693,320.01元,分别于2019年7月31日前归还2,314,120.01元(含利息1,093,320.01元),于2019年10月31日前归还1,8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1,579,200元;  二、被告鹰潭市月湖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自愿偿付原告陈威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5月21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三、被告鹰潭市月湖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前偿付原告陈威律师费损失100,000元;  四、若被告鹰潭市月湖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第一、二、三项约定的金额及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陈威有权就全部到期及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执行;  五、被告何芳对被告鹰潭市月湖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案件受理费51,262元,减半收取25,631元,由被告鹰潭市月湖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何芳共同负担(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9-07-09
发布时间
2019-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沪0117执3970号
立案日期
2019-07-09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602612776918F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鹰潭市市辖区龙虎山大道以西月湖岩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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