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段军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123********2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116民初5852号
案号
(2021)苏0116执11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段军益欠付原告戚德成钢管租金40000元,此款被告段军益于2020年12月10日前向原告戚德成支付20000元,于2021年2月8日前向原告戚德成支付剩余20000元;二、被告段军益于2021年2月8日前归还原告戚德成钢管5185.4米,如被告段军益逾期不归还,则按照每米13元的标准赔偿原告戚德成的损失67410.2元;三、如被告段军益在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义务过程中,有任一项未按时足额履行,原告戚德成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四、案件受理费3200元,减半收取计1600元,保全费1270元,合计2870元,由被告段军益负担(此款原告戚德成已垫付,被告段军益于2021年2月8日前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3/4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22
发布时间
2021-08-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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