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军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23********2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116民初5852号 |
案号 |
(2021)苏0116执11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段军益欠付原告戚德成钢管租金40000元,此款被告段军益于2020年12月10日前向原告戚德成支付20000元,于2021年2月8日前向原告戚德成支付剩余20000元;二、被告段军益于2021年2月8日前归还原告戚德成钢管5185.4米,如被告段军益逾期不归还,则按照每米13元的标准赔偿原告戚德成的损失67410.2元;三、如被告段军益在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义务过程中,有任一项未按时足额履行,原告戚德成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四、案件受理费3200元,减半收取计1600元,保全费1270元,合计2870元,由被告段军益负担(此款原告戚德成已垫付,被告段军益于2021年2月8日前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3/4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