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81********04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181民初2214号 |
案号 |
(2021)苏1181执2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宋霞结欠原告昝丹丹价款13350元,此款被告于22021年3月31日前给付3350元,余款10000元于2021年5月31日前付清;二、若被告有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原告可就未给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7元,由被告宋霞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由被告连同上述最后一笔款项一并给付给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时间 |
2021-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