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81********0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381民初2222号
案号
(2021)苏0381执34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沂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新沂市通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欠原告借款本金120万元及利息568368.01元(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9月20日,以后利息按合同约定继续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此款于2018年5月10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2018年9月20日之前偿还借款利息10万元;2018年12月20日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10万元;2019年6月20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2019年12月20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借款利息10万元;2020年6月20日之前还清剩余全部借款本金20万元及剩余全部借款利息;如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期限还款的,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本息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尹超、蒋绍波、蔡佩全、陈胜沂、徐州万基置业有限公司、马新宝对上述全部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358元,由被告新沂市通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尹超、蒋绍波、蔡佩全、陈胜沂、徐州万基置业有限公司、马新宝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同案款一并给付原4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沂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7-05
发布时间
2021-08-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