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薛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4********25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24民初2090号
案号
(2021)苏0324执24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睢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薛亮应于2021年5月1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蒋杰工资款7900元,如被告不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元,由被告薛亮负担(已付)。2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25
发布时间
2021-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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