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倪云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19********82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17198号 |
案号 |
(2021)苏0281执25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倪云宝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归还姚龙海借款15,400元及利息1313元,并承担本金15,400从2018年12月1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姚龙海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