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7********57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381民初6927号 |
案号 |
(2021)苏0381执27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于建军于2019年7月30日前偿还赵燕虎借款本金330万元及2利息70万元,合计400万元,其余诉讼请求赵燕虎自愿放弃。二、如于建军逾期未能足额给付原告赵燕虎,赵燕虎有权要求于建军偿还借款本金330万元及利息(1、2017年7月20日前的利息1414000元。2、2017年7月20日之后的利息,计算方式为以330万元为本金按月息2%自2017年7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25402元,由于建军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